第二百八十四章 阿云案,释经权! (14 / 18)
刑部的人认同许遵的观点,达成了意见一致,但太常寺和礼部的一些人却是不太认同。
主要是从“礼”的角度,阿云的叔父已经受了彩礼,阿云和韦阿大已经到了纳采的地步,构成结亲事实。
就算是阿云尚在服丧,也不影响这一事实在礼教层面被认可。
不过,这一争论水花不大。
主要是太常寺和礼部也内讧,不少人还是认为服丧钦定婚事不合礼制在先,纳采在后,两者有一定的先后顺序,许配不合礼制,也不合法。
其二,阿云算不算自首?
这一争论,根据《大周刑统》和《嘉祐编敕》,各执一词,难有分说。
其三,究竟是律令大,还是敕令大?
这是变法支持者和反对者争论的核心点,也是大理寺、刑部和其他司衙的争论核心点,也是道统之争的决胜点。
凡是政令,十之八九都是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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