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原告方的情绪操控 (3 / 14)
“反对有效。被告,请就你手中的证据进行说明,不要做无证据的推测。”法官说。
寒晓东停顿了一下,调整策略。
“好的。我申请出示证据一,笔迹鉴定报告,证明合同上的签名是伪造的。”
他提交报告。法官翻阅,然后递给孙伟。
“原告,对此证据有何意见?”
孙伟拿起报告,快速浏览,然后笑了。
“法官,这份报告是被告单方面委托鉴定的,鉴定机构与被告存在利益关联。而且,签名鉴定的样本来源不明,不能作为有效证据。我请求法庭不予采纳。”
“被告,鉴定样本从何而来?”
“样本来自我本人的真实文件,包括入职合同、银行单据、信用卡账单。所有样本均有原件可查。”寒晓东说。
“原告,你方是否申请重新鉴定?”
“申请。我们要求由法院指定的鉴定机构重新鉴定,并在双方监督下进行。”孙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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