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为容器,百家起争鸣 (11 / 13)
“商宗师,你错了。”
他平静地说道:“律法,只是制度冰山浮于水面之上的那一角,是制度最末端的体现之一,而远非制度的全部。”
“哦?”商渊嘴角勾起一抹讥讽的弧度,“愿闻其详。”
卫述不疾不徐,朗声道:“律法,回答的是‘做了什么事,会受到什么惩罚’。而制度,要回答的是更根本的问题。譬如,由谁来制定律法?制定律法的权力,又该如何被约束?如果制定的律法本身就是一条恶法,民众又该何去何从?”
他顿了顿,目光变得更加深邃。
“再譬如,律法可以规定偷盗者要砍手,杀人者要偿命。但制度要规定的是,我们该如何构建一个社会,让人们不必因为饥饿而去偷盗,不会因为仇恨而去杀人。前者是‘治已病’,后者是‘治未病’。”
“律法是制度的工具,是维护制度的暴力手段。而制度,是决定这个社会走向何方的罗盘,是决定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们,究竟是活得更有尊严,还是更加卑微的根本框架!”
此言一出,全场再次陷入了震撼的寂静!
如果说之前卫述的理论是思想上的升华,那么此刻,他所展现的,便是一种闻所未闻的、更加宏大、更加深刻的政治构想!
他将“法”从至高无上的神坛上请了下来,明确地将其定义为“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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