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顾霖立法,靖难反顾!(求月票) (19 / 20) 家产抄没,充入国库。 其二,行连坐与告赏之法,以清吏治。 ——漕司及各路关卡官吏,对所辖船只查验不力,明知走私而不举发者,与犯者同罪; 能主动举告或查获者,不仅免罪,更可擢升、受赏。 同时,鼓励商贾、船工、力夫乃至寻常百姓告发,一经查实,告发者可得抄没货值之三成作为奖赏。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