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渗透 (6 / 10)
周六上午,教委在通州那家公立医院的神经功能评估中心召开了赋分制登记执行情况的月度碰头会。会议室不大,墙上贴着排异反应科普海报,卡通人物仍然面无表情。韩世清没有参加,但市教委副主任周启明提前半个小时到了。他在走廊里碰到孙医生——就是上次给刘铮女儿做排异评估的那位神经内科副主任医师。孙医生手里拿着刚打印出来的月度登记数据简报,还没来得及装订。
“这个月退回率还是百分之二,”孙医生说,“和上个月持平。但有一个变化——补材料的平均周期拉长了两天。”
“什么原因?”
“能补齐的家庭基本都在前两个月完成了登记。剩下的是真正有困难的——手术记录找不到、排异评估报告凑不齐、医院资质降级后不愿出具证明。能快速解决的上个月就解决了,不能解决的也拖不下去了。”
周启明接过简报,在走廊的长椅上坐了下来。旁边不远就是刘铮女儿上次候诊时坐过的那排塑料椅,对面墙上那幅用卡通人物演示排异流程的海报下缘微微卷起。他翻了翻数据,然后拿起笔在几处关键数字上做了标记。他下午要飞回北京,明早还要参加部里一个关于全球多重危机背景下教育资源调配的视频会议,但他还是临时决定在医院多待了一个小时——找孙医生和几位登记窗口的一线工作人员,逐一询问材料退回率背后各家庭的实际情况。他在便签上写满了四页,最末一行是:“建议在中西部省份试点材料容缺受理机制,区分‘无法提供’与‘尚未提供’两类情况——后者一次性催办,前者单独评估是否需要其他替代证明路径。”然后他把便签装进公文包,走向登记窗口后面的临时办公室。
傍晚,刘铮家的晚饭比平时安静。苏瑾下午在家长维权群里看到了新消息——有一个自称是“竞字版”的家长转来了一条律所声明。声明出自上海一家规模不算最大但在医疗器械诉讼领域颇有经验的事务所,措辞严谨,逐条分析了智桥科技与终端用户之间那份四十多页的知情同意书。核心发现有好几条:条款将术后长期随访责任定义为“用户自行定期向原手术机构申请”,没有明确智桥科技自身在长期数据采集中的义务;“手术记录完整性”被定义为“以手术实施机构的存档为准”,但未规定当原手术机构因资质变更无法提供完整存档时,由谁承担补充责任;关于排异评估报告的出具义务,条款只规定“手术实施机构应在术后建议期内提供初次评估”,未涉及建议期之外的后续复评。声明最后一段没有写任何结论,只写了——“上述条款的法律效力有待在司法程序中进一步确认。建议相关家庭在正式维权前保留所有与智桥科技的书面通讯记录、手术记录复印件及历次排异评估报告,并避免在未获得独立法律意见的情况下签署任何补充协议。”
苏瑾把这段话读了两遍。第一遍读法律分析——那些条款她以前看过,但没有用这种逐字逐句的方式拆解过。第二遍读最后一段——不是结论,是建议。保留证据,不要单独签任何东西。这个声明没有说“我们可以帮你们打赢官司”,也没有说“智桥科技违法了”。它说的是:合同里有几道缝,缝的大小需要法院来判。在此之前,你先把手里的纸收好。
群里有人问:“那我们现在能做啥?”
另一个人回答:“等。律师说要等到有家庭正式提起诉讼,有了判例才能推。我们不能都去告,得要有人先出这个头。”
苏瑾看着“要有人先出这个头”这几个字,没有打字。她的手指悬在键盘上方,悬了很久,然后放了下来。她想起刘铮在登记表上如实填写了女儿的排异症状,没有隐瞒,没有绕路。当时她觉得他是在放弃空间。现在她看着这份律所声明,忽然不确定“争取空间”是不是等于“争取胜诉”。也许不是。也许只是让女儿在诉讼时效到期之前,手上有一份可以称之为“证据”的东西。
她把律所声明转发给了刘铮。刘铮在公司午休时看到,只回了很短的一句:“先咨询一下,不急。”苏瑾看着这行字,想起刘铮很久以前说过的那句——“我不会再给她做任何一个基于最优解的决定”。他在登记表上如实填写,不是放弃,是不想再做另一笔算不过来的最优解计算。她没有再回复。她把那份律所声明存进了一个新建的加密文件夹,夹子名称叫“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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