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1章 第一届中欧社会主义经济互助大会 (2 / 8)
我们即将签署的《中欧社会主义经济互助协定》及其细则,就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工具。
它是一个基于平等协商、互利互信和科学计算的工作框架。
现在,让我们开始审议核心条款。”
条款一:贸易与结算体系
“成员国之间的货物与服务贸易,应以协议记账单位进行计划和结算,逐步减少直至取消硬通货支付。
设立国际经济合作银行负责多边清算。贸易价格应基于长期合同,参照主要商品的世界平均成本并考虑合理利润,但要排除投机性波动。
优先满足各国彼此在原料、设备、粮食及必需品上的计划需求。”
苏联重工业代表率先发言:
“我们完全支持以长期合同稳定基础商品流动。
苏联可以提供稳定的石油、木材、锰矿石和棉花,同时需要德国同志的精密机床、重型机械和化工设备,波兰同志的优质煤炭和硫磺,捷克同志的轻型武器和特种钢材。
价格机制我赞同,但我建议世界平均成本的参照系需要明确定义,要避免被资本主义市场的临时倾销价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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