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当庭反杀 (5 / 7)
孙伟没有放弃,他转向法官:“法官,即便证人部分证言属实,也只能证明邮件可能存在问题。但这与我方起诉的核心——即寒晓东在职期间窃取代码并泄露——是两回事!邮件只是后续泄露的一个环节,甚至可能是寒晓东本人指使或授意刘小东发送,以混淆视听!电脑操作日志、监控录像等证据依然有效!”
“原告律师的逻辑无法成立。”陈教授这时站了起来,作为专家辅助人发言,“如果邮件是伪造的,那么其作为‘寒晓东离职后立即泄露’的关键时间证据就崩塌了。这必然引发连锁反应,让人有充分理由怀疑,与之相关联、旨在证明‘在职期间窃取’的电脑日志、监控录像等一系列证据的可靠性。尤其是,当有聊天记录和证人证言指向原告方高层涉嫌系统性地伪造证据时,根据证据补强规则和合理性怀疑原则,原告方必须对所有存在疑点的证据重新进行无可辩驳的证明,否则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目前来看,原告方不仅未能补强,反而在新证据冲击下,其原有证据体系的根基已动摇。”
孙伟还想争辩,法官抬手制止了他。
“原告律师,本庭理解你的立场。但本案审理至此,被告方提出的新证据——包括聊天记录时序分析报告、证人刘小东的证言及物证、笔迹鉴定报告——已形成一组指向性明确的证据链,对原告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提出了严重且具体的质疑。根据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以及证据高度盖然性的标准,原告方现在负有更高的举证责任,来澄清这些质疑,证明己方证据确凿无疑。你们是否需要申请补充举证?或者,对现有局面,有无最终陈述?”
孙伟知道,法官的话已经非常明确。他脸色变幻,看了一眼旁边脸色惨白的刘明和王海,又看了看己方专家李工——后者微微摇头,显然对当庭翻盘不抱希望。
孙伟走回原告席,沉默了几秒钟,然后面向法官,语气失去了之前的强硬,但依然试图挽回:“法官,我方坚持认为,被告方的新证据来源存疑,证人证言有待核实,不能据此否定我方全部诉求。但我方尊重法庭的程序。鉴于目前出现的新情况较为复杂,涉及可能存在的刑事犯罪线索,我方请求……请求法庭暂时中止本案审理,将相关涉嫌伪造证据、诬告陷害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待刑事案件查明后,再恢复本案审理。”
他想金蝉脱壳,将民事案件引入刑事程序,争取时间和操作空间。
寒晓东立刻起身反驳:“法官,原告方的请求毫无依据,且目的不纯。本案是清晰的民事纠纷,我方的证据旨在揭露原告在民事诉讼中的不诚信行为,证明其诉求无事实依据。是否涉及刑事犯罪,应由司法机关依职权判断,但绝不能成为原告方用以拖延、规避民事败诉后果的工具。本案事实已经清楚,证据已经充分,请求法庭依据现有证据,依法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并判令原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同时,我方保留就原告方恶意诉讼、伪造证据等行为,另行提起刑事控告及侵权损害赔偿的权利。”
法官听完双方最后陈述,与左右陪审员低声交换意见后,看向全场。
“本庭经过开庭审理,认真审查了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并组织了多次法庭调查与辩论,充分听取了双方诉辩意见及专家辅助人说明。现就本案争议焦点,发表如下法庭意见:”
The content is not finished, continue reading on the next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