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铜剑鸣》 (7 / 10)
“恒儿…”声哑,伸手悬空。
孟恒亦跪,握父掌。彼掌曾执剑镇山河,今枯瘦如柴,颤不能已。
“父实不及儿。”孟彻老泪纵横,“是阿父…阿父误矣。我总欲教汝为第二孟彻,竟忘,汝只需为第一孟恒。”
“非也。”孟恒摇首,泪下,“父所教,儿皆记。公教儿当护所当护之人,虽违令不辞。公教儿士卒性命重于勋劳。公更以半生教儿,何谓‘不得已而用’——彼疏勒烽一役,公亲率死士救儿,岂非正教儿,有些事,纵违令,亦必为耶?”
孟彻怔然,忽大笑,笑中带泪。忆父孟定邦,忆沙碛白马,忆无字碣上风雪。
乃知三代人,行竟是同圜。大父救父,父救子,子教孙…剑锋所指,从非独敌阵。
“起。”老将军借子搀立,拾青铜剑穗,轻置孟恒掌,“此物,当传汝矣。”
“阿父?”
“剑者凶兵,不得已而用之。”孟彻望中堂匾,缓言,“然有些事,从非‘不得已’,实乃‘必须为’。汝大父教我,我教汝,汝教维岳…方知孟氏剑道,不在杀伐,在守护。”
顿,字字分明:“汝非庸常辈。乃孟氏三代中,唯一真悟剑道者。彼校尉肩章,非汝之辱,实汝之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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