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心有春》 (17 / 24)
“司礼监掌印刘瑾。”冯保拱手,“咱家不宜久留,岳翁保重。”
当夜,泰鸿灯下拆信。陆彻笔迹潦草,显是仓促写成:
**“老师尊鉴:
学生深陷泥淖,累及师门,罪该万死。书画案发,恐牵连江淮故旧。老师速焚与学生所有往来痕迹,切记。
昔年老师训‘字如其人’,学生半生违逆,今陷囹圄,方知字可娱人,亦可杀人。所书《岳阳楼记》长卷,盐政使贿李公五千金,托学生作。学生当日知不妥,然畏权贵,从之。此学生毕生之耻。
倘有不测,云镜斋沈兄处,藏有学生忏悔手札一卷,尽陈诸事,可证老师清白。
老师昔云:暗室慎独,不欺本性。学生欺人欺己,独负此训。
惟愿老师安康,虚白馆竹柏长青。
不肖徒彻泣血百拜”**
信纸有水渍晕开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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