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午司刑录》 (9 / 10)
丙午年腊月二十三,小年。
皇帝在奉天殿设宴,三品以上官员皆列席。酒过三巡,忽有八百里加急军报:漠北犯边,连破三城。群臣哗然中,兵部尚书出列奏称,军械库中弓弩十之三四已朽坏,因去年修缮河工的银两被挪作他用。
“何人所挪?”皇帝摔了酒杯。
裴琰于此时出列,呈上秦州案的完整卷宗,以及那叠飞钱凭证。账簿翻动之声如秋叶萧瑟,一个个名字念出时,不断有官员瘫软在地。当念到“慈恩堂”三字时,太后手中的玉箸落地,碎成三截。
“陛下,”裴琰伏地,“臣查得,慈恩堂二十年间收养孤儿三千,其中八百人入各府为仆。去岁河工银两,有三成经飞钱汇入慈恩堂,转而购置田产、结交边将。此次漠北犯边的行军路线,与慈恩堂在边关所设粥棚的位置……完全吻合。”
死寂笼罩大殿。所有人都明白这番话的意味——这已不是贪墨,而是叛国。
皇帝看向太后:“母后,慈恩堂是您娘家的善堂。”
太后缓缓站起,凤冠上的珠翠簌簌作响。她没有辩解,只是望着裴琰:“哀家记得你说过,春风总在寒冬后。可你有没有想过,若是根须尽断,来年何来春风?”
“根须尽断,大地才能呼吸。”裴琰抬头,“那些被压在地下的种子,才能见到天光。”
腊月二十五,太后移居西内,终身不得干政。慈恩堂涉案者斩二十七人,流放百余。裴琰呈上的陇西灾民抚恤章程,皇帝朱批“速办”,并御笔亲题“法所宜加,贵近不宥”八字,刻石立于刑部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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