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午司刑录》 (4 / 10)
重阳前夜,太后驾临刑部。
六十四名宫人掌灯开道,将刑部正堂照得恍如白昼。裴琰跪迎时,看见太后凤履上绣的金线在烛火中流动,像两条冰冷的河。
“周子衍的案子,皇帝已经准了流放三千里。”太后未叫他起身,声音从高处传来,“裴尚书还不满意?”
“臣按律办案,贪污军国重资至死者,当斩。”
“好个按律办案。”太后轻笑,“那你可知,昨日朝会上,已有十七位官员联名弹劾你‘苛酷寡恩、动摇国本’?”
裴琰抬头:“臣只知道,黄河决堤那夜,有个妇人抱着婴儿坐在屋顶,直到洪水淹过脖颈也未松开手。三日后清理尸首,衙役掰开她僵硬的胳膊,婴儿胸口还揣着半块没来得及喂的麸饼。”
堂中静极,只闻烛芯爆裂的轻响。
太后缓缓起身,走到他面前:“裴琰,二十年前陇西的案子,先帝已有定论。你如今翻案,是要说先帝昏聩吗?”
“臣不敢。”裴琰从袖中取出另一份文书,“但臣查得,当年周崇换走的十万石粮食,并未全数变卖——其中三万石,经漕运转入宫中私库,记录在此。”
那是本洒金账簿,封皮上用簪花小楷写着“长春宫用度”。长春宫,正是太后当年为贵妃时的居所。
烛火剧烈摇曳起来。太后接过账簿,指尖微微发抖,不是因恐惧,而是因震惊——二十年前的旧账,连她自己也未必记得清,这个刑部尚书竟能查得如此确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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