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回 殿中吴芒献三策 军前韩亘传五条 (3 / 5)
吴芒曰:“乾师之言深切其要,然韩亘恐不知何处着手,我等可议出些条目,韩亘依之治军,或有成效。”
诸人便共议之,得令五条,为“一曰不可饮酒,二曰不可私斗,三曰不可擅离,四曰不可懈怠操练,五曰不可辱军之荣。”
遂传韩亘教之五条,命其仗勇力且先整军,将各率打乱重整。
韩亘既已取得五条军令,便至军中将条理传予众军,众军议论纷纷,有人问曰:“我等同部之人于军中共行操练,饮些许酒当不妨事。”
韩亘告之:“汝等且放宽心,依我恕国国策,不日便要行重组之事,届时汝等之侧同部之人少,自是不用再饮酒。”
那人面色涨红,未见如此答复之人,韩亘瞪其曰:“怎的,某乃我恕王亲封前将军,你有何言?不若上台比划两招”,那人遂不再言。
又有人问曰:“这不可私斗我等知其理,然操练之时亦多行搏杀之练,不知该当如何判定”,韩亘曰:“届时某自会理会,某到时说是私斗便是私斗,敢犯之人仔细罚汝部之功”。
不可擅离自是无有人问,不可懈怠操练众军亦无有异议,然这不可辱军之荣何意,众人不解者甚,遂问韩亘,韩亘面色尴尬道:“此某亦不知,王上便只说此五条。”
众人便复又行议论,韩亘喝道:“某虽不知其乃何意,然现观汝等之状,某便觉颇为辱我恕军之荣,不过下了区区五条例,尔等便唧唧歪歪,喋喋不休,如此何以展我恕国之威,汝还要再让人以一杀五耶?某可丢不起这面皮,今后尔等便听某的便是。”众军士惭愧,遂不复多言。
翌日,韩亘便聚十三率之军,以行重组之事,同率之中,除主将仍为原将,副将便行互换,不可为同部之人,其下由士卒至千夫长,均相错而组。
韩亘见诸军士颇有怅然,便谓诸将士曰:“诸将士愿与同部之人同行,此事某亦知之,然同部之人一同训练上阵,训练之时便多了些闲语,此人之常情,汝等自问可是如此?上阵之时亦多不便,我恕国接东西两原,此前东原不过来一弱国,我军便接之不住,若不重组,何以图强?今日尔等入军,便当互为手足,他日上阵,便较一较哪部之人更为悍勇,尔等且莫丢汝等部族脸面。”
众将士闻之,亦知其理,更生较量之心,韩亘见此曰:“该当如此,诸将军领回各军各回驻地,多行操练,仔细莫让那东西贼国趁我整兵之际生事。”众将便依言领各军回往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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