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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七十五章 罗马与大明文化差异的根源 (5 / 10)

        胡濙终于察觉到了一些异常,但是他不动声色,只是喝茶,在和尼古劳兹沟通之前,胡濙就曾经说过,你的是我的,我的还是我的。

        杀人者死,是一种律法中追求的公平,虽然各地的私刑很多,但是死刑从唐朝时候就已经掌握在了皇帝的手中,叫死刑三复奏,大明亦是如此。

        聊到这里的时候,胡濙就发现了,中西方的发展轨迹就出现了分歧。

        在罗马法中更强调“父”,而在周礼之中,更强调“子”,也就是孝。

        比如十恶不赦的罪名中就有不孝、不睦两条,不孝敬父母、谋杀自己的亲属,都属于十恶不赦的大罪。

        罗马法中间父权,确切的说是家长权,凌驾在了律法之上。

        这种家庭的构建差异,就直接导致了中西方文化的根本差异。

        因为家国同构。

        家是国的子集,家是国的基本单位,那么家庭制度的建立,通过类比机制,就会泛化至整个国的方方面面。

        家庭制度的泛化,是因为家庭形成了组织形式也就是诸多家族、宗族。

        而种种的组织内外的关系,构成了国的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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