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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89章 大理寺 (9 / 11)

        但是,不能判也不能直接把公文上报给刑部,一级公文传递,得有一级公文传递的职责,具体到这件事情上,州府地审核一下案情,看看是不是有所疏漏,要是有的话,就案子打回去重审,要是没有的话,附属处理意见,然后再上报给刑部。

        刑部接到卷宗之后,该怎么宣判就怎么宣判,该是流刑就是流刑,该是死刑就是死刑。

        这还不算完。

        因为流刑以上,在大唐就算是大案、要案了,这样的案子,不管发生在哪里,为了防止刑部滥用职权,还得把案卷传递给大理寺,请大理寺进行复核。

        要是流刑还好,大理寺复核完了,确认了,就算是流程走完了。

        要是死刑,更麻烦,大理寺复核一遍还不算完,还得上报门下省,由门下省出面审核一遍,同样没有问题的情况下,再上报给天子,天子确认了,死刑的案子才算是走完了流程。

        然后的处理就简单了,公文再次逆向传递,每一级衙门都要附属意见,最后交到县一级去具体实施。

        整个流程说起来繁琐,但是按照层级对应关系来看,倒也是简单。

        笞刑,杖刑,县衙门审理,县衙门定罪,州府衙门复核。

        徒刑,县衙门审理,州府衙门定罪,刑部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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