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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89章 大理寺 (8 / 11)

        怎么办?

        出具初步的判罚意见,上报!

        上报给州府,州府拿过来,先看卷宗,后看县衙门出具的初步判罚意见。

        一看徒刑,嗯,这个咱这儿就能办!

        州刺史也好,府尹也罢,大笔一挥,徒刑可以,就这么判罚吧。

        自有公文上传下达。

        下达,把州刺史或者府尹的判罚意见给县衙门,由县衙负责实施,说白了,判了徒刑,就是让犯人“劳动改造”,具体地点,就是案发的县城范围。当然,也可能有其他的职位,那就由县衙出人,把罪犯押解到制定的地点去服役。

        上传,徒刑也好,笞刑、杖刑也好,这些案子,无论大小,无论你能不能判决,只要是判了,就得上报给刑部,请刑部复核,一般情况下,要是没有冤假错案,基本就是个备案,要是被刑部复核出毛病来,那就发回来重审重判,不过徒刑以下的案子,很少出现这样的情况。

        再回到刚才的流程节点上。

        县衙上报处理意见,到了州府,州府一看,流刑,或者死刑,这个麻烦了,咱们这儿不能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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