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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98章 美娘案 (6 / 7)

        刑部说了,这事主要怨她叔叔,那是他叔叔主婚,就算是要判罚,也是判罚他叔叔为首犯,美娘最多是个从犯,再加上她本身就不愿意,还要减轻责罚,具体而言,就是该怎么处罚他叔叔就怎么处罚他叔叔,至于美娘,因为婚姻不合法,强制离异就成了。

        这么一算,她的婚姻本就不合法,自然不能认定美娘和阿力之间的婚姻关系。

        县令说了,如何处罚,自有朝廷法度,是否离异,需要朝廷判罚,她一个平头百姓,可以告,不可以自作主张。

        双方的观点基本就是这样,县令和刑部吵完了,朝廷上接着吵。

        按说这个案子挺明白的啊,非法婚姻存续过程中的案件,你判罚的时候硬要按照事实婚姻的法律条文去判定,实在有点不讲理。

        但是,事情就是这么发生了。

        为什么?

        这里面涉及到了所谓的“礼”“法”之争,坚持“绞”的,是礼派,坚持“流放两千五百里”的,是法派,具体的博弈就不说了,反正历史源流极其久远,影响也源远流长,再来二千字也说不明白。

        最后还是人家李老三,这么墨迹哪行?动用皇帝quán bing,一锤定音,就按凡人故意伤人论处!

        至此,美娘一案才算是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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