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第198章 美娘案 (5 / 7)

        我进了邻居家,找到了藏钱的地方,还没等我幡然悔悟呢,邻居回来了,人家一看能干了,好啊,我对你那么好,你上我家偷东西来了?我和邻居就打了起来,一不小心,推了他一把,正好撞在桌子上,晕了。

        我害怕了,卧槽,自首去吧。

        这不就用上“虽原其罪”了吗?

        县令有了这条司法解释,就好办了,“原其罪”,原谅你“窃盗”之罪,这是对你“自首”的肯定,但是伤人这块可不行,就按照故意伤人论处,死了人,偿命,没死人,根据邻居受伤情况进行处罚。

        有了这个说法,美娘案关于“自首”这一点就算尘埃落定了。

        第二个争论的焦点,是不是承认美娘和阿力之间的婚姻关系,承认,恶逆,不承认,以凡人故意伤人罪论处。

        刑部说了,美娘是被捆上花轿的,她自己不愿意。

        县令说了,那对不起,在我大唐,婚姻关系讲究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只要六礼走完,美娘就算一头撞死在花轿之上,她也是阿力的媳妇。

        刑部说了,那不对,人家美娘当时正在居母丧,如何能够嫁人,就算她嫁了人,不但要强制离异,还得判罚“徒三年”。

        县令说了,正是因为如此,才应该罪加一等。

  The content is not finished, continue reading on the next page
  •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