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5章:临时官职 (6 / 11)
“刘府丞先挂个京卫司同知衔,无论做什么事情也就名正言顺了!”
京卫司同知,就是京卫兵马指挥使司的指挥同知,一样是个二把手,差不多就相当于是“京城卫戍区的副总司令”,因为京卫司是朝廷直辖的“军事单位”,军马调动什么的需要朝廷的调令才行,所以行军打仗什么的要受到很大限制,基本只是局限于缉捕、巡查、门禁等日常事务,更加形象一点的比喻,有点类似于后世的九门提督,只不过权限更小一点,而且还是个副手。
不管怎么说,只要有了这个身份,就不再是地方官,而是朝廷大员了。
三品以上才算是通常意义上的“国之重臣”“朝廷大员”,只不过刘乾龙的这个“朝廷大员”来的有点虚,仅仅只是一个从三品,勉勉强强算是摸到“大员”的边儿而已。
大明朝的官僚制比较复杂,“职”和“衔”是两码事,实职和虚衔分的很清楚,不可混为一谈。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挂衔仅仅只是一个荣誉称号性质的东西,并不代表真正的权利。
比如说,张启阳和史可法都挂着大明王朝兵部尚的衔儿,清君侧的左良玉还同时挂着这个衔呢,难道他们就是大明朝的武装部队总司令了吗?
刘乾龙同样仅仅只是挂衔,而不是真正的实务,不可能因为一个虚衔就真的能够指挥调动京营人马,更何况他还只是一个“同知”
这个虚衔完全就是完善履历的意思,为他出使朝鲜而进行的临时举措。
但是,这个虚衔来的时机太过于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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