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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95章:临时官职 (5 / 11)

        代表朝廷出使朝鲜,那就是正经的钦差大臣了。

        虽说朝鲜是国朝的藩属,毕竟是外交事务,钦差大臣的身份太低显然不大合适。

        按照惯例,代表朝廷出使外邦的使臣就是“节臣”,不管事实上权利是大还是小,都代表着大明王朝,需要一定的身份来“打底子”才行,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却早已成为历朝历代约定俗成的规则了。

        总不能随随便便启用一个职位卑微的小官儿做“节臣”,那会让藩属国感到自己受到了宗主国的“蔑视”,是一件很失礼的事儿。

        通常情况下,这样的“节臣”多是方面大员,或者干脆就是出于宗室,唯有如此才能彰显大明王朝对藩属国的重视,才能显现出上国天朝的体面。

        但是,刘乾龙却属于“两不沾边”的类型:他既不是宗室成员,更不是方面大员。

        府丞这个职位虽然确实是在京城,但却是典型的“在京外官”:他属于南京府衙的二把手,就算人在京城里边,那也是地方官。

        以地方官的身份出使藩属之国,而且还不是一把手的地方官,大明朝的历史上从来就没有过这样的先例:副市级的干部,不可能成为驻外的节臣,那相当于是副部级了,典型的脑袋小帽子大,于法不合于理不顺。

        所以,安宁公主想出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临时委任。

        临时委任一个职衔,就算是没有实权也不要紧,至少先把品级提上去,这也是处理此类状况的常用手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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