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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毒死老色鬼算了(4更) (3 / 7)

        打赢官司有什么好说的,本来就应该打赢啊,汤宏恩就没信过夏晓兰会干侵占别人作品的事——太傻了,不是夏晓兰一向的风格。

        她是市长女儿的事,美国记者都没挖出来,也不必暴露在AIA和《Domus》杂志的人面前。

        倒是她在鹏城有地产公司和成立了一个建筑师事务所的事没什么好隐瞒的,天才不是无缘无故就有的,没有金钱在背后支持,她哪有那么多实践机会?

        《Domus》的记者就比较魔幻了。

        离开HK后,建设中的特区让他们不太适应,一切都乱糟糟的,又没有特别美的建筑可拍。

        但在鹏城,可有夏晓兰不止一个“作品”在。

        刚从琼岛回来的小尤,以夏晓兰秘书的身份,向《Domus》的记者提供了一个可供拍摄的建筑名单:

        “这些,都是我们夏总的作品。”

        南海酒店在鹏城。

        霍沉舟请夏晓兰设计的写字楼在鹏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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