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204章 民兵列阵,枪炮护村 (26 / 48) “子弹统一登记,每班交接。” “第三条。” “大棚、水井、抽水机、粮仓,列为七队核心禁区。” 他指向村口。 “外人没有马队长、孔会计、郑支书三方签字条子。” “靠近十步,警告。” “靠近五步,鸣枪。” “强闯,直接击毙。” 最后四个字落下。 打麦场上的空气都冷了几分。 The content is not finished, continue reading on the next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