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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16章 与之相见 (6 / 6)

        这个协议虽然有村集体将土地入股到这个项目中,有利益分红,而且,利益分红还很高,足足有百分之五十。

        但是,这存在一个问题,要是亏本了呢?

        里面没有涉及亏本后原始资金如何处理的一个字。

        是不是可以理解为,要是亏本了,自认倒霉?

        关于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作为一个村支书,也在新闻上看到过不少。

        有些村子遇到这样的征地,村子里会将百分之20到百分之30征地款提留,然后和某个公司合作,达成协议,赚钱后分红,然后村子里拿到分红的钱再分给村民。

        第一年还行,应该能分个一部分,第二年,就少了,第三年,公司就会忽然倒闭,毛钱都没有,连本金都会消失........

        还有一种,直接让村民将征地款入股,入股后,第一年也会分一些,第二年,少了,第三年,没了,公司倒闭了......

        按照以往的例子,要是签了这份协议,那村民不仅在这次旅游大开发中占不到任何便宜,说不定,还会变得赤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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