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7章:颁新律令,以契代诏 (1 / 5)
第417章:颁新律令,以契代诏
晨光刚压住地平线,陈长安推门走出政厅。昨夜那枚“通行”铜牌还搁在案上,笔墨未干的条陈也留在抽屉里——那些都是接下来要做的事。现在他要做的,只有一件:把“契”这两个字,钉进这城的地基里。
皇城外的广场空了大半。往日百官上朝,轿子抬到丹墀下,太监唱名入殿,钟鼓齐鸣,规矩一套接一套。今天没有钟,没有鼓,连龙椅也没摆。只在正中立了块青石碑,未刻一字,灰面朝天。
百官来了,站得远,聚成一片黑压压的人头。他们不习惯这样站着,更不习惯没个主心骨的仪程。有人低头看靴尖,有人偷瞄左右,还有人频频望向宫门方向,仿佛等着哪个老祖宗出来主持公道。
没人敢问。
陈长安走到碑前,手里拿着一把铁口刻刀,刀身窄长,刃口未开锋,像是一把用来校准木料的划线器。他没说话,先用袖子擦了擦碑面,然后单手执刀,在石头上划下第一道痕。
“信立则存,约毁则罚。”
八个字,一笔一划,深浅一致。没有花哨的起收,也不讲什么书法气韵,就跟账本记账一样,清楚、直接、不容商量。
刻完,他退后一步,把刀交给身边小吏:“拓一千份,今日午时前,挂满城门、衙署、市口、渡头。凡识字者,皆可取阅。”
小吏双手接过,声音发颤:“是……是。”
底下百官没人出声。有几位年迈的尚书互相对视一眼,嘴唇动了动,终究没开口。他们听懂了这八个字的意思——以后你说的话、做的事,都得按“约”来算。不是皇帝点头就算数,也不是哪位大人一句话就能翻案。你签了,就得认;你不认,就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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