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8章 你千万别自尽!等我回来剥你! (5 / 6)
巡抚虽起源于明朝,但并非是那种执掌一省的封疆大吏。
大明的巡抚,活脱脱是临时挂印的救火客卿,多以御史、侍郎衔领敕出京,管军政、理冤狱。
全凭皇命划定权责,无固定品级,事毕即撤,哪怕权倾一省,回朝仍归原职,更像中央插在地方的临时哨探。
到了清朝康熙朝后,巡抚才成为扎在一省的固定官职,定品从二品,有固定治所与属官,总揽民政,是实打实的封疆大吏。
自大明立国开始,地方行省的军政司法大权由三司主导。
没在大明混过官场的可能分不清“三司”的弯弯绕。
洪武九年,朱元璋把地方行中书省一劈三,搞出三司分权,主打一个谁也别想拥兵自重。
承宣布政使司,简称布政司,主官为布政使,从二品,掌一省行政兼财政,管户籍、收赋税、传政令。
都指挥使司,简称都司,主官为都指挥使,正二品,掌一省军政,统卫所、管训练、守边防,枪杆子在手,却得看布政司脸色要粮饷。
提刑按察使司,简称按察司,主官为按察使,正三品,司法加监察一把抓,审案子、弹贪官,堪称地方纪委兼高院,风宪独立,直接奏报皇帝,是三司中最得罪人的衙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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