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第162章 上官的规矩 (3 / 6)

        “五品以上官员,哪怕你有通天的证据,也得先奏后拘!敢擅自逮捕,那就是专擅之罪,朝廷不容!”

        “至于五品以下,贪腐、通匪、害民者,你可便宜行事,先拿后奏!”

        林川心里默默盘算:五品是先斩后奏的分水岭。

        “其三,王府人员。”

        李扩压低了声音,语气森然:“在山东,你可以查任何人,但不要去碰藩王,王府里的官员犯了法,你尽管拿,但若是牵扯到藩王本人,必须三司会奏,由本官亲自具名,记住,咱们是皇帝的耳目,万不能把火往宗室身上引,免得引火烧身!”

        “明白。”林川心领神会,老朱最护犊子,十分敏感官员弹劾自己儿子,这叫离间亲亲之罪,估计是受了汉武帝和戾太子刘据事件的影响。

        “其四,严禁结党!”

        李扩肃穆道:“咱们按察司是圣上的耳目,眼里揉不得沙子。在这山东地界,你跟谁喝酒都行,唯独不能跟布政司、都司的那帮官员称兄道弟,结亲、结义,更是想都别想!一旦被锦衣卫嗅到味儿,朋党的罪名压下来,神仙也难救!”

        “其五,自律为先!风宪官贪腐,罪加三等!陛下那剥皮实草的名额,向来是优先给自腐监察官。”

        “第六,六亲不认,什么同乡、同年、师生门生,进了公堂通通不准认!咱们办案只看证据,不认人情,谁要是坏了回避的规矩,别怪本官不讲同僚的情分!”

        林川听得眼皮直跳:好家伙,这是入职前的人格剥离手术啊!这在大明朝当风宪官,妥妥的孤家寡人既视感。

  The content is not finished, continue reading on the next page
  •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