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官凭如山,验身如刀 (2 / 8)
“林大人,请恕下官冒昧。”
王德福不知何时已站在一旁,脸上堆着职业性的假笑:“按朝廷定例,凡过往官员入驿,需查验官凭存档,大人今日遇险,这文书……可还妥当?”
“在匣子里。”林川指了指桌上的黄花梨木匣,面色平静,内心却如一万匹草泥马在狂奔。
这可是洪武年间,律法严苛如铁。
当今圣上朱元璋,那是杀出来的江山,对官场查验之严,简直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
大明为防冒名顶替,官员赴任需持“告身”与“札付”,这便是官员的“身份证”与“委任状”。
为了防止有人玩“狸猫换太子”,官员的告身上不仅有籍贯和履历,还会简要记述体貌特征。
这种查验,不仅是到任后的第一道关卡,沿途驿站的驿丞也有权核对。
一旦体貌与描述相去甚远,这弥天大谎便会瞬间破裂,等着他的就是剥皮揎草的酷刑。
林彦章的告身上写得清清楚楚:“二十三岁,身长五尺六寸,面白皙,络腮短髯,无疵瘢。”
明代裁衣尺,一尺约合三十一厘米,“五尺六寸”,换算成后世的单位,大概是一米七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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