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动机 (2 / 5)
后面的行程,大家都没怎么说话,顾衡就一直在玩手机。而温东这里,虽然他使用手机是自由的,但是他担心他的手机被公安上控了,所以也不怎么敢玩,偶尔和律师聊几句也就是三两个字,主打一个心领神会。
顾衡这里和县局的信息是完全通畅的,他身后有一整个体系在帮忙。
这个案子,对于谯水县局非常重要,要知道县局和市局能存在分歧的案件是极少的,这个案子查到最后没结果,或者还是按照过失致人死亡案来算,对县局也没什么影响,总不能埋怨县局查案子查得细致吧?
反过来说,如果这个案子被大家给“翻案”了,那事情就有意思了,那岂止是扬眉吐气!
今天上午,县局这边总共做了三件事。
第一,是通过内部协查,查清楚了更多的关于温东的信息。温东的家庭不太幸福,他今年38岁,23岁就结了婚,28岁离婚,育有一女,女儿跟着母亲。之后温东一直没有再结婚。也就是从那之后,温东开始接触外贸生意,在省城有自己的公司,做外贸代理。
温东有两个合伙人,经查,这次温东请过来的律师,是其中一位合伙人的小舅子,关系应该非常好。
第二,是关于村里的调查。王全友有一个在市里打工的发小,这个人常年不在村里,但是二人一直有联系。警方找到了这个人,据此人所说,王全友当年发家的地方就在省城,但是具体怎么发的家,这个人也不知道。王全友对此讳莫如深。
第三,是关于省城的化验和侦查实验。
本案检材中双酯型与单酯型的比例关系,与生附子(未经炮制或炮制不充分的附子)的成分特征一致,与正常炮制品特征不符。
侦查实验提供的检材,则满足正常炮制品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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