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什么叫和光同尘呐 (8 / 49)
单独设立的审刑院负责对重大案件进行审核。
大理寺对存在有疑虑的案件进行再次审核。
若是仍旧有拿不准的则是御史台出面监管。
若是案件争议较大,谁都不服谁,皇帝只能组织专门的审核团队,全都叫到一起审理。
而且开封府的官员设置更加复杂全面,审案与断案的流程更加清晰,同时坐镇京畿之地,要承受许多的压力。
大案、急案频出,法理之外的官员升迁,京城安全,皇室颜面等许多因素参杂,想要公正的判决根本就不容易。
秦应说的也没错。
总之在大宋审案的和判案的是要分开的,这一套班子都是要分开签字的。
主打一个相互制衡,相互拖后腿。
谁都别想当地方与中央上的“土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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