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一日敲三冤鼓 (5 / 46)
大宋实行高薪养廉的政策,但是仅限于高级官员。
年薪至少在两百万起。
低级的官员俸禄并不高。
像宋煊这种有两个寄禄官在身,一个正经的差事官职,三个加在一起的俸禄。
光是他这个最低品级的知县俸禄,在东京城吃好喝好的“五口人”勉强够用。
知县也就相当于现在一万五的月薪,房租用不着宋煊出,做新衣服的布料、烧火的木柴,食盐等等朝廷都给配发。
这个工资,宋煊夫妻两个天天下馆子都够用,更不用说他还有两份可以领取更高工资的虚职。
中央官府的吏员,是有工资的。
至于最底层的吏员,那是没有工资的。
这是因为大宋把吏员作为百姓为国家服役的方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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