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写一首哪够啊? (25 / 45)
“刘知府,晏相公过于夸赞我了。”
“哎,试一试嘛。”刘烨摸着胡须道:
“我其实也是觉得这件案子有疑点,但是下面的知县做的挺好的。”
“那小和尚被我提审也是亲口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再加上仵作的验证,故而我已经准备送到刑部复核。”
北宋时期官员面临破案压力(如考核中的“狱空”奖励),可能导致疑案倾向于推定有罪。
例如,对盗贼或谋反等重罪,为维护稳定,证据不足时也可能从严处置。
还有北宋对缺乏确凿证据的案件,常采取“奏谳”制度(上报中央裁决)。
《宋刑统》规定,若州县无法决断疑案,需逐级上报至大理寺、刑部甚至皇帝,最终可能以“减等”或“赎刑”结案。
刘烨本就是随口那么一试探,宋煊又不知道晏殊信里写了什么内容。
结果宋煊他真的善于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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