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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5章 学而时习之 (2 / 8)

        宋煊除了抄写,也拿过张方明的讲义,开始核对,以此来加强自己对论语的印象。

        毕竟古今含义有些地方是不同的。

        二人针对各自的短板练习,张方平是小时候买不起笔墨纸砚,家里人也没有识字的。

        无法像欧阳修他母亲一样,用用荻秆(芦杆当笔)在沙地上教欧阳修读书写字(画荻教子)。

        毕竟欧阳修的母亲是出身江南名门望族,受过知识熏陶的大家闺秀。

        故而张方平的笔迹并不是十分的优美,还需要勤加练习,才能得到更多的卷面分,让考官看的越发舒服。

        除了扎实的学识外,这些都是要注意的细节,那些考中状元的笔迹,无一不是工整优美,让人赏心悦目。

        宋煊二人一直都在用功,直到吃晚饭之时,黝黑的包拯才站在门外。

        七个人围着一个圆桌,正端着碗的宋煊瞧不见包拯的面容,但他牙齿是真显白。

        “十二郎,抱歉,我没寻到合适的住处,还望能收留几日。”

        “包兄?”宋煊听出来是包拯的声音,连忙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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