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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章:改变命运的合同 (1 / 5)

        我复刻出的商周方铜鼎,柴叔的评价是,行家货,一眼大开门。

        凭借着爷爷给咱的手艺,我从狼窝里晃悠了一圈,活下来了,还签了什么狗屁的发财合同。

        这合同说是什么具有法律效益的,工资分成啥的上面白纸黑字写的清清楚楚。把做活儿,做假古董的工作内容美其名曰写成了制作仿古工艺品,出口外销。

        呵呵,纯属扯犊子,什么他妈工艺品能给你卖到七位数啊?还是零几年那个时候,北方的老百姓平均月工资也才千八百块钱。

        但这个柴叔他就是手眼通天,表面上的身份是个做国际贸易的大老板,实际上暗地里是个靠倒卖古董文物,谋取暴利的走私犯。

        生意做的在整个黄河以北都是道上响当当的一号人物,柴叔的买卖属于是整个地下文物黑产中重要的一环,把一件出土文物从盗墓贼手中,送到藏家或是博物馆拍卖行手中的重要一环。

        文物倒卖。

        柴叔进货的上家是辽宁,内蒙,河北,西安一代的北派盗墓贼团伙们,基本上一黄河为界,北派大大小小的土耗子们柴叔都认识,没合作过至少也混个脸熟。

        几个有名的,北派盗墓界的领军人物,什么银狐王把头王显生那伙人,什么项云峰,什么长沙盗墓王罗爷等人。

        尤其是和王把头那伙人合作密切,据说我仿制的这尊商周青铜方鼎,就是前阵子柴叔高价从王把头那收来的。

        听燕姐讲,这鼎的出处是位于顺德,飞蛾山西南角的西周芥子候墓,当时收货的时候燕姐也在场,王把头那伙人本事确实不小从那座大墓里搞出了不少东西,爵杯、尊、鼎、豆、斛、小型车马等青铜物件搞了一大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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