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南音初遇 (18 / 21)
表面看,霍家是“维持秩序”的“良民”,实则,他们是日伪政权最锋利的刀,也是出卖同胞的叛徒。
《航海日志》与走私帝国
陈昭之父陈海,原是沈家商行的账房主管,负责“永昌号”货轮的账目。这艘船名义上运输茶叶、丝绸,实则承担着一项秘密使命——为抗日组织运送药品、电台与情报。
而霍家,正是通过“红头巾”组织,掌控了港口的装卸与稽查权。他们与日军“特高课”勾结,建立了一套“双重账本”系统:
明账:向日军提交的“合法贸易记录”,显示霍家仅为日方运输军需物资。
暗账:藏于《航海日志》夹层中的真实记录,由陈海以密语书写,记载了以下罪行:
1. 毒品走私
霍家以“医药原料”名义,从台湾运入大量吗啡与海洛因,再通过码头苦力、妓院、赌档层层分销,毒害平民。仅1943年一年,便向港岛输入超过三吨鸦片,获利逾百万港币。
2.人口贩卖
霍家协助日军“征召”“劳工”,实则将数千名难民、战俘、妇女儿童,以“劳务输出”之名,运往台湾、满洲、南洋,沦为苦力或“奴隶”。《日志》中记载:“丙字号船,载‘货物’三百七十二,女童八十九,成年女子一百三十五,抵台后交‘樱花会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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