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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三章 死之书怎么认主?应当是写上自己的名字吧! (5 / 8)

        方休注意到,这个桌子上,除了毛笔之外,还有墨水。

        就把周围散落的经书扒拉开,坐在小桌前,翻开死之书的扉页。

        “既然如此,那就不得不展示一下本人的书法了!想当年,我也是混进少年宫书法班,偷师好几节课的认真学习好男孩啊!”

        他用这只勾魂笔蘸取墨水,在死之书的扉页上,工工整整写上自己的大名:方休。

        然后另起一行,写道:如有遗失,捡到者请联系电话135……,必有重谢,爱你哟!

        字写的有点不忍直视,只能说能看清楚,写的到底是什么,和书法艺术什么的,沾不上半点边。

        别说书法大家,就算是稍微练过的初学者,写得都比他好。

        “嗯,这样就可以了吧?记得之前上学的时候,每次发了新书,都会在扉页上,工工整整写上自己的名字,学号,班级,宣布主权。”

        同理,在惊悚游戏里,给道具写上自己的大名,应该也算是完成某种认主仪式吧?

        而且,自己写名字,还是用这个一看就很厉害的配套毛笔来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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