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四章 两万白银 (5 / 16)
判官的责任感和提灯郎的使命感,让徐志穹不能把这笔钱据为己有,得把这笔不义之财送给穷人。
可送给哪个穷人呢?
我算穷人么?
徐志穹其实挺穷的,每月俸禄不少,但开销也大,吃穿用度都得用钱,养着两个役人,檀香纸马也得用钱,平时去酒肆茶坊应酬难道不用钱么?去勾栏之中潜心修行难道不得钱么?
阴阳司没了,童大哥和韩大哥在京城里的开销也都来自徐志穹,施双六那丫头连个合法身份都没有,也得靠着徐志穹生活……当了一年提灯郎,徐志穹几乎没留下什么积蓄。
但徐志穹虽然穷,也绝不会把这笔钱送给自己,他不会做这种取巧的事情,必须把钱送给真正有需要的人!
听说京城有一位判官,处事公道,待人谦和,担任推官多年,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几乎没出过错漏。
可是这位判官的日子过得委实清苦,卖鸡蛋、卖雨伞、卖绢帕、卖花、卖药、卖唱……为了生计,什么苦都受过。
徐志穹想起这件事就觉得心痛,泪珠忍不住在眼眶里翻滚。
多好的一位同道,那么有良心的一个人,怎么能忍心看着她一直受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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