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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3章 一审被判有罪 (3 / 6)

        最可气的是沈柔。她作为证人出庭时,所有证词都往李欣身上引,对那老外却只字不提。

        没想到李欣居然当庭认罪了,把大部分罪名都揽到自己身上。

        这完全不是我想要的结果。

        好在丁兰够犀利,她抓住老外聚众的核心问题穷追猛打:“被告人参与此类活动已非首次,而是多次。即便没有金钱交易,也已经严重违反我国法律。”

        “更何况他还当街对我国女性公民实施猥亵!”

        丁兰乘胜追击,甩出一叠照片:“这是案发当天的监控截图,可以清楚看到被告人的违法行为!”

        法官低头翻看证据,法槌重重一敲:“辩护律师,请对这份新证据进行质证。”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激烈辩论,法官敲响法槌的那一刻,我都紧张起来:“千万要判有罪”。

        只要犯罪了,这个老外就会被驱逐出境,这就是我想要的。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欣组织聚众淫乱活动5次,涉及15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一条,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李欣瘫坐在被告席上,似乎早有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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