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夜阅卷宗 (8 / 10)
字迹歪歪扭扭,末尾却有一行小楷批注:“该犯反复翻供,然动刑后具结,似无疑义。”
落款:刑部主事沈如晦。
周婉儿指尖发凉。
原主绝不会写这样的供词,显然是书吏代笔,再强按手印。
更蹊跷的是,批注里点明“反复翻供”,可见原主当日曾极力否认,却被硬压下去。
她抽出第二份——【检举人供词】
“小的来福,年十七,内厨烧火。三月午时正刻,小的去茅厕,忽见周婉儿携锦袱从云在堂出来,往后花园假山洞去,袱角露金器光,小的初不敢言,后管家盘问,方据实供述。”
她翻开第三份——【勘验笔录】
“搜后花园假山,并无金器。再搜周婉儿住所,亦无。刑部捕快柳七、赵二具结。”
周婉儿揉揉酸眼,把三份口供按原顺序放回,突然发现一册【相府人员出入详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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