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无赖讹诈陈氏铺,惟瑾巧计退宵 (17 / 26) 扰乱市井,按《大明律》, 诈欺取财未遂者,亦当杖责六十,枷号三日。 要不要我现在就去请县衙的周捕头(他刻意点出周大山父亲的名号)来辨辨真假? 想必他对几位也是熟客了。” 一听到要见官,还要挨板子戴枷锁, 三个无赖彻底慌了神。 那瘦高个和矮冬瓜已经开始往后缩。 苏惟瑾趁热打铁,目光扫过三人, 忽然压低了声音, 只用他们几人能听到的音量道: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