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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四回:凡人之躯 (6 / 8)

        手指聚气,风化游龙,此手覆下,呜呼哀哉。

        “呯”一声枪响,手术刀的手微微偏了一点方向,爪在地上,五道刮痕深深刻在了混泥土楼板上。手术刀的左手上多出了一道血痕,子弹是贴着他的皮肉蹭过去的。

        “快,拖鞋,带孩子跑!”机车一头撞倒了手术刀,嘴里喊道。

        拖鞋把孩子往肩上一扛,一边怒吼,一边向楼梯间狂奔。

        “你给我滚开!”手术刀一脚踢开了机车,向拖鞋追去。

        “呯”又是一枪,可惜这一枪毫无准星,打在离开手术刀两米外的木板上。

        开枪的除了何文彬还能是谁,他躺在地上,两只血臂用非常别扭的姿势盘在一起,为何姿势如此奇怪?

        原来他的一根骨折的手指卡在了扳机下面,无法拔出,另一只手也没有力气,眼看手术刀又要行凶,心急之下他强行用牙齿咬住已经没有知觉的手指,开出了两枪。

        这两枪也就不指望有什么准头了,第一枪能干扰到对方已经是运气爆表了。

        手术刀掠过何文彬,没有理会他,现在的他,目标只有一个,拖鞋背上的孩子。

        拖鞋这人没有什么特长,除了一点,那就是对危险的天生敏锐,混迹黑道那么多年,历经了多少风风雨雨,每一次,他都能在最危险的时候化险为夷,活到了现在。现在,他的这个天赋要展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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