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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9章 想贸易?没门! (4 / 5)

        这是指分配大帆船上装载官方货物之外剩余船舱空间的制度。

        根据1593年法令,“许可证”应该按财产比例分配给“东方群岛上的居民”,以期吸引更多西班牙人到菲律宾定居,以增强当地的殖民实力。

        “许可证”是可以买卖的,其价格取决于通过“整批贸易”向中国商人购买的商品的价格、货物在墨西哥市场上预期的价格、马尼拉殖民政府资金的准备情况、大帆船的舱位数量以及待出售的“许可证”的数量等。

        每个“许可证”都价值不菲。如果按照西班牙政府的规定,每艘大帆船运送50万比索的货物,分发4000个许可证,则每个许可证的价格应该是125比索。

        然而有时一个“许可证”能够卖到1500至2000比索。

        有时因价格太高,一个“许可证”又拆分成3份或6份出售。

        像去年被穿越众俘获的“圣路易斯号”,满载货量超过四百吨,运回的东方商品货值也达到近五十万比索,被拆分成了数百份许可证,然后由无数的中小贸易商购买。

        结果,“圣路易斯号”失联,顿时就造成众多财力不济的小商人纷纷破产。

        而“整批交易”制度,则是指1586年西班牙本土政府所颁布的规定,要求马尼拉殖民政府在和中国及其他国家的商船进行贸易时,须签订整批的贸易协议。

        中国货物必须通过整批交易合同出售,不得进行个人间的直接交易。

        菲律宾总督和马尼拉市政当局任命官员,负责与中国商人代表以及葡澳(澳门)商人磋商进港货物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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