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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88章 这案子,有点意思 (6 / 8)

        “还有,第二天上午八点三十分,他去电视台和廖洋碰面,两个人本来打算去买道具,导演打过来电话,说,出事了,让他们先留在电视台。”

        “我去交通大队查过廖洋的车辆行驶记录,他的车,在案发当天晚上半夜,进入市区。”

        “马路上的监控可以证明。”

        小李听完,挠了挠头,“难道廖洋不是凶手?”

        程锋拿出笔录本,翻开,一条一条仔细看过,那位剧务的证词,和江源的描述一致。

        同样的,和廖洋的证词,也能对上号。

        合上笔录本,放下,程锋打开档案袋,从里面抽出几张照片,还有交通大队出具的文字材料。

        材料上标明,廖洋开的那辆面包车,在案发当天晚上十二点半左右,进入市区。

        照片,是马路上的摄像头拍到的。

        白色面包车在夜色里分外清晰,能看清车牌号,就是廖洋开的那辆车。

        十二点半,正是案发时间,按一般情况推断,廖洋的车出现在市区,说明他的证词都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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