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七章 王也论道阻江湖 (2 / 8)
江闻伸手添茶时,大王峰上夜凉如水,铜壶的水汽翻涌,将他五官遮得模糊,只有来人那双清澈的眼睛,在雾气里亮得惊人,像寒潭里沉浸了千年的水精。
他伸手扶住额头,似乎在思考如何用人间的语言,来形容一件极度出离于想象的事情。
“夫人间之常刑,无非刀锯鼎镬,乃至凌迟化骨,也不过毁其形骸,销其皮囊,万般苦楚终有尽时。”
“只有如我这般贪痴难渡,最终逆天而行、背性而求、强夺天定之数,故而罹此祸,遭此刑者,阎罗不收,仙佛不渡,万世千秋无有终期——古者谓之「遁天之刑」。”
来者言罢巍然不动,似乎在观察江闻的表情,哪怕旁边的袁承志、骆霜儿也一同在场,他却似乎格外注意着江闻的一举一动。
“公子不会懂的。这刑罚不砍头,不凌迟,但它会一点点磨灭你,再把你重新拼起来,它还会撕碎你的记忆,混淆你的爱恨,让你分不清自己是人是鬼,是生是死。会在那里永远活着,永远清醒,永远承受着无边的痛苦……”
江闻听着他云里雾里的话,脑海中却浮现出了遁天之刑,其辞出于《庄子·养生主》,秦失吊老聃曰:“遁天倍情,忘其所受,古者谓之遁天之刑。”
原本的“遁天之刑”绝没有那么可怕的含义,不过是爱说寓言故事的庄子,借老子之丧批评过度执着生死、违背自然本真的情感,认为那是一种“逃遁天理”的自我惩罚。
但在对方口中,似乎是既然不肯顺天,天便让你生不如死,这就是遁天之刑的恐怖之处。
而上一次他回忆起庄子这个典故时,还是在藤牌门土夫子的床底下,找到写着桑悦诗句的包袱皮时……
“贵客,你可曾听说一首赞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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