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潮文学联合会暂行章程(一九八〇年三月草案)(番外,求票)) (4 / 6)
四、接纳或除名会员(除名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
第九条设理事长一人,副理事长二人,由理事会推选产生,负责日常联络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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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活动形式
第十条定期举办:
一“浪潮论坛”:每两月一次,聚焦文学思潮、创作技法或特定题材研讨。
二“作品工坊”:会员新作集体评议会,求真言,去虚饰。
三“田野笔会”:组织赴工厂、农村、港口、里弄等地采风,让文字接地气、沾露水。
第十一条编辑出版:
一《浪潮》主刊,每季度一期,刊发会员精选作品及重要评论。
二“同人特辑”:按题材或风格编选专辑,鼓励多样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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