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0章 人算不如天算,悍匪孙海波(十) (2 / 4)
此时闫文宇心里想的是,海波肯定是老大了,首先这件事是他带头发起的,再一个他年龄也要大上一些。
接下来理所当然的,自己应该排在老二的位置,而田源就是张飞的角色的,只能排在老三了。
闫文宇还以为自己是这个团伙的创始人之一,但他万万没想到,那哥俩早就干过两起大案了,就连手里有枪,都没告诉自己。
闫文宇表态之后,孙海波马上进入正题:“既然咱们哥几个都有胆量,那我就直说了,大家既然下定决心干大事,那就没有退路了,咱们先干个警察搞支枪,然后再研究下一步。”
孙海波说完之后,田源马上表示赞同,但闫文宇却补充了一句:“抢枪这件事我没啥意见,不过你们应该知道刘和那个案子是怎么破的吧,这件事咱们几个不能跟身边的任何人说,连父母和老婆都不能透露半点,我就只有这一个要求!”
闫文宇口中刘和的案子,发生于1984年,是鹤岗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起杀警察抢枪的案子,在当地的影响非常大。
作案的人叫高乾,当年26岁,是鹤岗市水泥厂的一名工人。
高乾本来已经结婚了,但他却喜欢混迹于娱乐场所,很快就认识了一个女人。
为了泡上这个女人,高乾一掷千金,但身为一个普通工人,没几天他的财力就跟不上了,为了抱得美人归,就萌生了抢劫的想法。
高乾怕自己不行,又找了一个同伙,也是跟他一起在娱乐场所里混的,两人一拍即合,决定先干掉一个警察,抢到枪之后,再去抢别的地方。
1984年1月13号晚上五点多,两个人盯上了一个目标,南山区铁西派所的的警察刘和。
两个人尾随刘和到了南山矿医院附近的时候,高乾掏出一把自制的火药枪,冲上去从正面逼住他,另一个同伙在刘和身后掏出一把铁板手,对着他的脑袋就是一下,当场就把人打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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