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8章 杀人不留骨,悍匪杨天勇(二十五) (2 / 4)
事后才知道,原来杨天勇最开始就和这帮人交代了,如果被警察抓捕,在没有把握的情况下不要反抗,这样没有任何好处。
由于犯罪事实清晰,接下来警方的首要任务,就是追缴赃车,没想到这个过程的难度之大,完全出乎了警方的意料
拿最早刀国兴被抢的那三菱车来说,根据当时销赃的黑车商邹宏斌供述,这辆车卖给了一个姓傅的人,此人是沈阳空军航空港建设指挥部的总经理。
当昆明警方找到他的时候,这个人已经是负债累累了,那辆车让他卖给了沈阳天地房地产公司的总经理。
结果查找这个人时,发现此人早就定居美国了,不过巧合的是,当时他正好回国探亲,但是当警察找到他之后,他告诉警察,这辆车被他抵给了债主,作价50万元。
警察只能继续追踪,结果这辆车又被这个债主再次抵给了沈阳市技术改革办公室,作价60万元。
等警察找到这家单位头上时,负责人非常痛快的承认了此事,但是却告诉警察,这辆车现在在一位公子哥手里,至于这个公子哥是谁,你们几个小破警察根本就没权力知道。
昆明警方当时就急了,想用大人物把我们打发了,那肯定不行,必须老实交代。
这个负责人撑了半天,最后扔下了一句话:“善意第三者受益!”
这是法律里的一个专业术语,意思是某人在不知道是赃物的情况下,因为合法债务获得的财物,也是受法律保护的。
昆明警方才不管那些破事,那辆车手续都不全,很明显就是赃物,不把车交出来,就是知法犯法。
这小子没办法,随后又叫来了一个人,号称是沈阳公安局的某位领导,昆明警方只能上报上级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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