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0章 杀人不留骨,悍匪杨天勇(十七) (2 / 4)
结果万万没想到,出发的第二天,车子刚开到重庆,就被交警拦住了。
当时是左曙光在开车,交警让他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左曙光告诉警察,自己的行驶证忘带了,交警罚了他一百块钱,就把车子放行了。
接下来的第三天,两人刚出四川,进入了陕西省的大巴山检查站,再次被交警拦了下来。
两人还是用之前的那套说词,不过这次交警却查出了问题,这辆车没有行驶证不说,保险还没有交,而且他们也拿不出购车发票,所以只能把车扣下,等调查清楚了才能放行。
滕典东没办法,只好冒充车辆所属公司的部门经理,让女朋友也帮忙作证,承诺回云南拿购车发票,再回来取车。
交警记下了滕典东的驾驶证号码,又录下三个人的口供,把车扣下之后,这才把人放了。
其实这里交警的操作问题很大,如果真觉得车有问题,顺着这条线索追查下去,这伙人一个都跑不掉,前边的案子破了不说,后边一连串的案子也不会发生了。
很可惜的是,这辆车被扣下之后,并没有人去追查,而且由于一直没人来取车,就成了当地交警大队的公车。
滕典东他们离开交警大队之后,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购车手续肯定是拿不出来的,那接下来的问题就严重了。
首先车没有了,卖钱跑路的计划自然也就无法实现了,如果直接跑路的话,接下来的生活都没有保障。
另外一个问题更严重,警方万一追查到车辆来源,滕典东的个人信息已经被记了下来,到时候肯定是死路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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