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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09章 杀人不留骨,悍匪杨天勇(六) (3 / 4)

        这套管理制度,是肖林提出来的,所有入伙的成员,必须填写一份登记表,把家里父母、老婆孩子的工作单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等信息,全部如实登记。

        这条规定一共有两个目的,第一,如果谁要是半路退出,或者出卖队友,哪怕是要另立山头,只要团伙里还有一个人活着,都要追杀到底,灭你满门。

        第二,不管是谁不幸为团伙丢了命,或者是被警察抓了,那么他的家人,由剩下的人来照顾。

        这是团伙成员的一条铁律,同样也由肖林负责落实和执行,肖林以身作则,第一个填写了表格,只要后面进来新的成员,必须人手一份。

        规矩定下来之后,就要开始招兵买马,组建团队了,1996年夏天,肖林把佳木斯那个没有名分的情人,还有那个没上户口的儿子,都接到了云南。

        他的亲弟弟肖利听说大哥在云南有了产业,随后也带着老婆孩子投奔过来了。

        肖利比肖林小十二岁,此时肖林并不打算把弟弟拉进来,毕竟是掉脑袋的事,还是尽量去找外人。

        因此肖林给了弟弟几万块钱,让他在自己的基地附近,开了一家饭店,名字叫东北饺子馆。

        不过杨天勇就不一样了,他第一个想拉进来的,就是自己的侄子杨明才。

        别看杨明才管杨天勇叫叔叔,其实他比杨天勇还大了一岁,那个年代家里孩子多,侄子比叔叔大也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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