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第123章 一神带四坑,悍匪孙德林(三十二) (3 / 7)

        另外自己很早就被他们踢出来了,一共也没做几次,而且每次过去,基本上都是打酱油的。

        王文绪认为自己顶多也就判五年,正好现在吃饭都成了问题,那就直接等着警察来抓就行了。

        11月2号晚上七点半,沈阳警方赶到哈尔滨,直接将王文绪抓获,他全程都非常配合,进去后也很快就交代了自己的情况。

        1999年12月14号上午9点,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此案,除了王文绪之外,其他四个人都很配合的回答了问题。

        只有王文绪非常不满,他拿着起诉书辩解:“起诉书上的罪名是故意杀人罪,这点我是不认同的,第一我没有故意,第二,我也没有动手杀人,怎么能叫故意杀人罪呢?”

        法官问王文绪:“你对指控你的犯罪事实,有没有什么异议?”

        王文绪的原话是:“那我供认不讳。”

        法官告诉他:“那就可以了,你到底犯了什么罪,是以你的犯罪事实来决定的,而不是你自己认为的道理。”

        王文绪就是这样的人,不管是什么事,他都有自己的道理,别人只要跟他的道理不一样,那必须要反你。

        案件一共审理了两天时间,12月15号下午五点半,法院一审当庭宣判,五个人全部死刑。

        王文旭大怒,当庭就喊了起来:“凭什么,我也没杀人!这上面不是写着吗?动手的是孙德林和汪老二,我没有杀人!”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