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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49章 科举取吏 (2 / 5)

        改革科举内容,增设策论与算学,尚在可议之列——盛唐时科举便有明法、明算等科,前人已有成例。

        但这“科举取吏”之议,简直是要动摇千百年来“官尊吏卑”的根本!

        此事若成,不仅朝堂之上要掀起轩然大波,天下读书人恐怕更要群情激愤——寒窗苦读挣得的功名,竟要与那些操持贱役的胥吏同列?

        方从哲膝行两步,急声道:“陛下!吏员之权,乃地方官员掌控政务的关键!我大明官员数量本就稀少,全国知县不过一千四百余人,县丞、主簿等佐贰官不足三千,而吏员却有十几万之众——县衙的粮吏、户吏、刑吏,州府的案牍吏、漕吏,皆负责具体实务。”

        他喘了口气,继续劝谏:“各地官府取吏,历来有‘役吏’与‘纳银吏’之分。这些小吏的任用之权,是知县能在一县立足的关键.

        若将此权收归中央,官员到任后,对吏员缺乏反制手段,轻则政务难行,重则被吏员架空,成为‘傀儡知县’啊!”

        朱由校看着两位老臣急切的模样,眉头微微皱起。

        他低头沉思片刻,想起后世“国考”与“省考”的分级选拔,又想起方从哲所说的“官员数量少、依赖吏员”的现实,心中渐渐明白,自己的想法确实有些理想化了。

        明朝的地方治理体系,早已形成“官员主决策、吏员主执行”的平衡,骤然打破,恐生乱局。

        “李先生,你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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