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太皇太后:王珪之罪,罪莫大焉! (12 / 14) 剥麻是宣麻拜相的反面。 亦是国朝,处置大臣的终极手段! 这是因为祖宗家法,无杀宰执之法。 而大宋又是与士大夫共治天下,必须保留宰执大臣的体面。 故而,就有了剥麻之法。 先宣麻责降,毁去其国家功臣和社稷大臣的名爵。 然后再次宣麻责贬,夺去馆阁贴职和其作为词臣的一切荣耀。 接着一级一级责贬,直到贬无可贬,贬到选人第七阶判司薄尉。 这是寇莱公、丁谓、曹利用曾经的下场。 到此,宰执大臣名爵俱没,其一切功名皆毁。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